解释 : 元鼎五年秋,丞相 有罪,罢。制诏御史:“ 万石君先帝尊之,子孙孝,其以御史大夫庆为丞相,封为牧 丘侯。”是时汉方南诛 两越,东击朝 鲜,北逐 匈奴,西 伐大宛,中国 多事。天 子巡狩海内, 修上古神祠,封禅,兴礼乐。公家用少,桑弘羊等致利, 王温舒之属峻法, 兒宽等推文学至九卿,更进用事,事不关 决於丞相,丞相醇谨而已。在位九岁,无能有所匡言。 尝欲请治 上近臣所忠、九 卿咸宣罪,不能服,反受其过,赎罪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