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三十四年,初,哀公娶郑,长姬生悼太子师 ,少姬生 偃。二嬖 妾,长妾生留,少 妾生胜。留有宠哀公,哀公属之其弟司徒 招。哀公病,三月,招杀 悼太子, 立留为太子。哀公怒,欲诛招,招发 兵围守哀公,哀公自经杀。招卒立 留为陈君。四月 ,陈使使赴楚 。楚灵王闻陈乱,乃杀陈使者,使公子弃疾发兵伐陈, 陈君留奔郑。九月,楚围 陈。十一月,灭陈。使弃疾为陈公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