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元朔六年中,衡山王使人上书请废太 子爽,立孝为太子 。爽闻,即使 所善白嬴之长 安上书,言孝作輣车镞矢,与王御者奸,欲以败孝。白 嬴至长安 ,未及上书,吏捕嬴,以淮南事系。王闻爽使白嬴上书,恐言国阴事 ,即上书反告太子爽 所为不道弃市罪事。事下沛郡治。元年冬,有司公卿 下沛郡求捕所 与淮南谋反者未得,得 陈喜於衡山王子孝家。吏 劾孝首匿喜。孝以为陈 喜雅数与王计谋反,恐 其发之,闻律先自告除其罪, 又疑太子使白嬴上书发其事 ,即先自告,告所与谋反者救赫、陈喜等。廷尉治验,公卿请逮捕衡山王治之。天子曰:“勿捕。”遣中尉安、大行息即问王 ,王具以情实对。吏皆围王宫而守之。 中尉大行还,以闻,公卿请遣宗正、大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