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居无何,条侯子为父买工官尚方甲楯五百被可以葬者。取庸苦之,不予钱。庸知其 盗买县官器,怒而上变 告子,事连汙条侯 。书既闻上,上下吏。吏簿 责条侯,条侯不对。景帝骂之曰 :“吾不用也。”召诣廷尉。廷尉责曰:“君侯欲反邪? ”亚夫曰:“臣所买器,乃葬器也,何谓反 邪?”吏曰:“君侯纵不反地上,即欲反地下耳。”吏侵之益 急。初,吏捕条侯,条侯欲 自杀,夫人止之,以故不得 死,遂入廷尉。因不食 五日,呕血而死。国除 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