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文帝四年 中,人上书言意,以刑罪当传西之长安。意有 五女,随而泣。意怒,骂曰 :“生子不生男,缓急无可使者!”於是少女缇萦伤父之 言,乃随父西。上书曰:“妾父 为吏,齐 中称其廉平,今坐法当刑 。妾切痛死者不可复生而刑者不可复续, 虽欲改过自新,其道莫由 ,终不可得 。妾原入 身为官婢, 以赎父刑罪,使得改行 自新也。” 书闻,上悲其意,此岁中亦除肉刑法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