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贾生以为汉兴至孝文二十馀年,天下和洽,而固当改正朔,易服色,法制度,定 官名,兴礼乐,乃悉草具其 事仪法,色尚黄,数用五 ,为官名,悉更秦之 法。孝文帝初即位,谦让未遑也。诸 律令所更 定,及列 侯悉就国,其说皆自 贾生发之。於 是天子议以为贾生任公卿之位。绛、灌、东阳侯、冯敬 之属尽害之, 乃短贾生曰:“雒阳之人,年少初学,专欲擅权,纷乱诸事。”於是天子後亦疏之 ,不用其议,乃以贾生为长沙王太傅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