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减宣者,杨人也。以佐史 无害给事河东守府。卫将军青 使买马河东,见宣无害,言上,徵为大厩丞。官事辨,稍迁至御史及中丞。使治主父偃及治淮南反狱,所以 微文深诋, 杀者甚众,称为敢决疑。数废数起,为御史及中丞者几二十岁。王 温舒免中尉 ,而宣为左内史。其治米盐 ,事大小皆关其手,自部 署县名曹实物 ,官吏令丞不得擅摇,痛以重法绳之。居官数年, 一切郡中为小治辨, 然独宣以小致大 ,能因力行之,难以 为经。中废。为右扶风,坐怨成信,信亡藏 上林中,宣使郿令格杀信,吏卒格信时,射中上林苑门,宣下吏 诋罪,以为大逆,当 族,自杀。而 杜周任用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