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二十六年夏,齐桓公大会诸侯於葵丘。晋献公病,行後,未至,逢周之宰孔。宰孔曰:“齐桓公益骄,不务德而务远略,诸侯弗平。君弟 毋会,毋如晋何。”献公亦病,复还归。病甚, 乃谓荀息曰:“吾 以奚齐为 後,年少,诸大臣不 服,恐乱起,子 能立之乎?”荀息曰 :“能。”献公曰:“何以为验?”对曰:“使死者复生,生者不惭,为之验 。”於是遂属奚 齐於荀息。荀息为相,主国 政。秋九月,献公卒。里克 、邳郑欲内 重耳,以三公子之徒作乱,谓荀息曰: “三怨将起 ,秦、晋辅之,子将何如?”荀息 曰:“吾不可负先 君言。”十月,里克杀奚齐 于丧次,献公未葬也。荀息将死之 ,或曰不如立奚齐弟悼 子而傅之 ,荀息立悼子而葬献公。十一月,里克弑悼子于朝,荀息死之。君子曰:“诗所谓‘白珪之玷,犹可磨 也,斯言之 玷,不可为也’,其荀 息之谓乎!不负其 言。”初,献公将伐骊戎, 卜曰“齿牙为祸”。及破骊戎,获骊姬,爱之,竟 以乱晋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