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二十六年夏,齐桓公大会诸 侯於葵丘。晋献公病,行 後,未至,逢周之宰孔。宰孔曰:“齐桓公益 骄,不务德而务远略,诸侯弗平。君弟毋会,毋如晋何。”献 公亦病,复还归。病甚, 乃谓荀息曰:“吾以奚齐 为後,年少,诸大臣 不服,恐乱起, 子能立之乎? ”荀息曰:“能。”献公曰:“何以为验? ”对曰:“使死者复生,生者不惭,为之验。”於是遂属奚齐於荀息。荀息为相,主国 政。秋九月,献公卒。里克、邳郑欲内重耳,以 三公子之徒作乱,谓荀息曰:“三怨将起,秦、晋辅之,子将何如?”荀息曰:“吾不 可负先君言。”十月 ,里克杀奚齐于丧次,献公未 葬也。荀息将死之,或曰 不如立奚齐弟悼子而傅之,荀息立悼子而葬献公。十一月,里克弑悼子于朝,荀息死之 。君子曰:“诗所谓‘白珪之玷,犹可磨也,斯言之玷,不可为 也’,其 荀息之谓 乎!不负其言。”初,献公将伐骊戎,卜曰“齿牙为祸”。 及破骊戎,获骊 姬,爱之,竟 以乱晋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