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文公元年 ,居西垂宫 。三年,文公以兵七百人 东猎。四年 ,至汧渭之会 。曰:“昔周邑我先秦嬴於此,後卒获为诸侯。”乃卜居之,占曰吉,即 营邑之。十年, 初为鄜畤,用三牢。十三年,初有史 以纪事,民多化者。十六年,文公以兵伐戎,戎败走。於是文公 遂收周馀民有之,地至岐,岐以东献之周。十九年,得陈宝。二十年, 法初有三族之罪。二十七年, 伐南山大梓,丰 大特。四十八年,文公太子卒,赐谥为竫公。竫为 太子,是文公孙也。五十年,文公卒,葬西山。竫公子立,是为宁公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