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臣为郎时,与太卜待诏为郎者同署,言曰:“孝武帝 时,聚会占家问之,某日可取妇 乎?五行家曰可,堪 舆家曰不可,建除家曰不 吉,丛辰家曰大凶,历家曰小凶,天人家曰小吉 ,太一家曰大吉。辩讼不决,以状闻。制曰: ‘避诸死 忌,以五行为主。’”人取於五行者也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