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商贾以币之变,多 积货逐利。於是公卿言:“郡国颇被菑害 ,贫民无产业者,募徙广饶之地。陛下损膳省用, 出禁钱以振元 元,宽贷 赋,而民不齐出於南亩, 商贾滋众 。贫者畜积 无有,皆仰县官。异时算轺车贾人缗钱皆有差,请 算如故。诸贾人末作贳贷卖买,居邑稽诸 物,及商以取利者,虽 无市籍,各以其物自占,率 缗钱二千而一算。诸作有租及铸,率 缗钱四千一 算。非吏比者三老、北边骑士,轺车以一算;商贾人轺车二算;船五丈以 上一算。匿不自占,占不悉 ,戍边一岁,没入缗钱。有能告 者,以其半畀之。贾 人有市籍 者,及其家属,皆无得籍名 田,以便农。敢犯令,没入田僮。”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