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文帝四年中,人上书 言意,以刑罪当传 西之长安。 意有五女,随而泣。意 怒,骂曰:“生子不 生男,缓急无可使者!”於是少女缇萦伤父之言,乃随父西。 上书曰:“妾父为吏,齐中 称其廉平,今坐法当刑。妾切痛死者不可复生而刑者不可复续,虽欲改过自 新,其道莫由,终不可得。妾原入身为官 婢,以赎父刑罪,使得改行自新也。”书闻,上悲其意, 此岁中亦 除肉刑法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