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十二月,上曰:“法者,治之正也,所 以禁暴而率善人也 。今犯法已论,而使毋罪之父母妻子同产坐 之,及为收帑,朕甚不取。其议之。”有司 皆曰:“民不能 自治,故为法以禁之。相坐坐收,所以 累其心, 使重犯法,所从来远矣。如故便。”上曰:“朕闻法正则民悫,罪当则民从。且夫牧民而导之善者,吏也。其既 不能导,又以不正之法罪之,是反害於民为暴者 也。何以禁之?朕未见其便,其孰计之。”有司 皆曰:“陛下加大 惠,德甚盛,非臣等所及 也。请奉诏书,除收帑 诸相坐律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