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於是上使御史簿责魏 其所言灌夫,颇不雠,欺谩。劾系都司空。孝景时 ,魏其常受遗诏,曰“事有 不便,以便宜论上”。及系,灌夫罪至族,事日急, 诸公莫敢复明言於上。魏其乃使昆弟 子上书言之,幸得复召见。书奏上,而案 尚书大行无遗诏。诏书独藏魏其家 ,家丞封。乃劾魏其 矫先帝诏,罪当 弃市。五年十月,悉论 灌夫及家属。魏其良久乃闻,闻即恚 ,病痱,不食欲 死。或闻上无意杀魏其,魏其复食,治病,议定不死矣。乃 有蜚语为恶 言闻上,故以十二月晦论弃市渭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