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元朔六年中,衡山王使人上书请废太子爽,立孝 为太子。爽闻,即使所善 白嬴之长安上书,言孝 作輣车镞矢,与王御者奸,欲以败孝。 白嬴至长安,未 及上书,吏捕嬴,以淮南事系。王闻爽使白嬴上书,恐 言国阴事, 即上书反告太子爽所为 不道弃市罪事 。事下沛郡治。元 年冬,有司 公卿下沛郡求捕所与 淮南谋反者未得,得陈喜於衡山王子 孝家。吏劾孝首匿喜。孝以为陈喜雅数与王计谋反,恐其发之 ,闻律先自告除其罪,又疑太子使白嬴上书发其事,即 先自告,告所与谋反者救赫、陈喜等。廷尉治验, 公卿请逮捕衡山王治之。 天子曰:“勿捕。”遣中尉安、大行息即问王,王具以情实 对。吏皆围王宫而守之 。中尉大行还,以 闻,公卿请遣宗正、大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