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二十六年夏,齐桓公大会诸侯於葵丘。 晋献公病,行後,未至,逢周之宰孔。宰孔曰:“齐桓公益骄, 不务德而务远略,诸侯弗平 。君弟毋会,毋如 晋何。”献公亦病,复还归。病 甚,乃谓荀息曰:“ 吾以奚齐为後,年少,诸大臣不服 ,恐乱起,子能立之 乎?”荀息曰:“能。”献公曰:“何以为验?”对曰:“使死者复生,生者不惭,为之验。”於是遂 属奚齐於荀息。荀息为相 ,主国政。秋九月,献公卒。里克 、邳郑欲内重耳 ,以三公子之徒作乱,谓 荀息曰:“三怨将起,秦、 晋辅之,子将何 如?”荀息曰:“吾不可负先君言。”十月,里克杀奚齐于丧 次,献公未葬 也。荀息将死 之,或曰不如立奚齐弟悼子而傅之,荀息立悼子而葬献公。十一月,里克弑悼子于朝,荀息死 之。君子曰:“诗所谓 ‘白珪之玷,犹可磨也,斯言之玷,不可为也’,其荀息 之谓乎!不负其言。”初,献公将伐骊戎, 卜曰“齿牙为祸”。及破骊戎,获骊姬,爱之,竟以乱晋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