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赵燕后胡服,王令让之曰:“事主之行,竭意尽力,微谏而不哗,应对而不怨,不 逆上以自伐,不立 私以为名。子道顺而不拂,臣行让而 不争。子用私道者家必 乱,臣用私义者国必危。反 亲以为行,慈父 不子;逆主以自成,惠主不臣也。 寡人胡服,子独弗服, 逆主罪莫大焉。以从政为 累,以逆主为好,行 私莫大焉。 故寡人恐亲犯刑戮之罪, 以明有司之法。”赵燕再拜稽首曰:“前吏命胡服,施 及贱臣,臣以失令 过期,更不用侵辱教,王之惠也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