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於是上使御史簿责魏其所言灌夫,颇不雠,欺 谩。劾系都司空。孝景 时,魏其常受遗诏,曰“事有不便, 以便宜论上”。及系 ,灌夫罪至族,事日急,诸公莫敢复明言於上。魏其乃使昆弟 子上书言之,幸得复召见。 书奏上,而 案尚书大行无遗诏 。诏书独藏魏其家,家丞 封。乃劾魏其矫先帝诏,罪当弃市。五年十 月,悉论 灌夫及家属。魏其良久乃闻,闻即恚 ,病痱,不食欲死。或闻上无意杀魏其,魏其复食,治病, 议定不死 矣。乃有蜚语为恶言闻上,故以十 二月晦论弃市 渭城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