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夫贤主者,必且能全道而行督责之术 者也。督责之,则臣不敢不竭能以徇其 主矣。此臣主之 分定,上下之义明,则天下贤不 肖莫敢不尽力竭任以徇其 君矣。是故主独制於天下 而无所制也。能穷 乐之极矣, 贤明之主也,可不察焉!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