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元朔六年中 ,衡山王使人上书请废太子爽 ,立孝为太子。爽闻, 即使所善白嬴之长安上书 ,言孝作輣车镞矢,与王御者奸,欲以败孝。白嬴 至长安,未及上书,吏捕嬴,以淮南 事系。王闻爽使 白嬴上书,恐言国阴事,即 上书反告太子爽所为不道弃市罪事。事下沛郡治。 元年冬,有司公 卿下沛郡求捕所与淮南谋 反者未得,得陈 喜於衡山王子 孝家。吏劾孝首匿喜。孝以为陈喜雅数与王计谋反, 恐其发之,闻 律先自告除其罪,又疑太子 使白嬴上书发其事,即先自告,告所与谋反 者救赫、陈喜等 。廷尉治验,公卿请逮捕衡 山王治之。天子曰:“勿捕。”遣中尉安 、大行息即问王,王 具以情实对。吏皆围王宫而 守之。中尉大行还 ,以闻,公卿请遣宗正 、大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