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三十三年,发诸尝逋亡人、赘婿、贾人 略取陆梁地,为桂林、象 郡、南海,以適遣戍。西北斥逐匈奴 。自榆中并河以东,属之阴 山,以为十四县 ,城河上为塞。又使蒙恬渡河 取高阙、山、北假中,筑亭障以逐戎人。徙谪,实之初县。禁不得祠 。明星出西 方。三十四年,適治 狱吏不直者,筑长城及南越地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