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二十六年夏,齐桓公大会诸侯於葵丘。晋献公病,行後,未至,逢周之宰孔。宰孔曰:“齐桓公益骄,不 务德而务远略, 诸侯弗平。君弟毋会,毋如晋何。”献公亦病,复还归。病甚,乃谓荀息曰:“吾以奚齐为後,年少,诸大臣不服,恐乱起,子能立之 乎?”荀息曰:“能。”献公曰:“何以为验?”对曰 :“使死者复生 ,生者不惭,为之验。”於是遂属 奚齐於荀息。荀息为相,主国政。秋九月,献 公卒。里克 、邳郑欲内重耳,以三公子之徒作乱,谓 荀息曰:“三怨将起,秦 、晋辅之,子将何如?”荀 息曰:“吾 不可负先君言。”十 月,里克杀奚齐于丧次,献公未葬也。荀息将死之,或曰不 如立奚齐弟悼子而傅 之,荀息立悼子 而葬献公。十一月,里克弑悼 子于朝,荀息死之。君子曰:“诗所谓‘白珪之玷,犹可磨也,斯言之玷,不可为也’ ,其荀息之谓乎!不负其言 。”初,献公 将伐骊戎,卜曰“ 齿牙为祸”。及破骊戎, 获骊姬,爱之,竟以乱晋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