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元朔六年中,衡山王使人上书请废太子爽,立孝为太子。爽闻,即使所善白嬴之长安上书,言孝作輣车镞矢,与王御者奸,欲以败孝。白嬴至长安,未及上书,吏 捕嬴,以淮南事系。王闻爽使白嬴上书,恐言国 阴事,即上 书反告太子爽所为不道 弃市罪事 。事下沛 郡治。元年冬,有 司公卿下沛郡求捕所与淮南谋反者未得,得陈喜於衡山王子孝家 。吏劾孝首匿喜。孝 以为陈喜雅数与王计谋反,恐其发之,闻律先自告除其罪,又疑太 子使白嬴上书发其事,即先 自告,告所与谋反者救赫、 陈喜等。廷尉治验,公卿请 逮捕衡山王治之。天子曰: “勿捕。” 遣中尉安、大行息即问王 ,王具以 情实对。吏皆围王宫而守之。中尉大行还,以闻,公卿请遣宗正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