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减宣者,杨人也。以佐史无害给事 河东守府。卫将军青使买马 河东,见宣无害,言上,徵为大厩丞。官 事辨,稍迁至御史及中丞 。使治主父偃及治淮 南反狱,所以微文深诋,杀者甚众,称为敢决疑。数废数起, 为御史及中丞者几二十岁。王温舒免中尉,而宣为左 内史。其治米盐,事大小皆关其手,自部署县名曹实 物,官吏令丞不得擅 摇,痛以重法绳之。居官数年,一切郡中为小治辨 ,然独宣以小致大,能因 力行之,难以为经。中废。为右扶风, 坐怨成信, 信亡藏上林中,宣 使郿令格杀信,吏卒格信时,射中上林苑门,宣下吏诋罪,以为大 逆,当族,自杀。而杜周任用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