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十四年,灵 公壮,侈,厚敛以彫墙 。”从台上弹人,观其避丸 也。宰夫胹熊蹯不 熟,灵公怒, 杀宰夫,使妇 人持其尸出弃之,过朝。赵 盾、随会前数谏,不听;已又见死人手,二人前谏。随会先谏,不听。灵公患之,使鉏麑刺赵盾。盾闺门开,居处 节,鉏麑退,叹 曰:“杀忠臣,弃君命,罪 一也。”遂触树而死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