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十四年,灵公壮,侈,厚敛以彫墙。”从 台上弹人,观其避丸也。宰夫胹熊蹯不熟,灵公怒,杀宰夫,使妇人持其尸出弃之,过朝。赵盾、随会前数谏,不听;已又见死人手 ,二人前谏。随会先 谏,不听。灵公患之,使鉏麑刺赵盾。盾闺门开,居处节, 鉏麑退,叹曰: “杀忠臣,弃君 命,罪一也。”遂触树 而死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