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元朔六年 中,衡山王使人上书请 废太子爽,立孝为太子。爽闻,即使所善白嬴之长安上书,言孝 作輣车镞矢 ,与王御者奸, 欲以败孝。白嬴至长安,未及上书,吏捕嬴,以淮南事系。王闻爽使白嬴上 书,恐言国 阴事,即上 书反告太子爽所为不道弃市罪事。事下沛郡治。元年冬,有司公卿 下沛郡求捕所与淮南谋反者未得,得陈喜於衡山王子孝家。吏劾孝首 匿喜。孝以为陈喜 雅数与王计谋反,恐其发之,闻律先自告除其罪, 又疑太子使白嬴上书发其事 ,即先自告,告所与谋反者救赫 、陈喜等。廷尉治验,公 卿请逮捕衡山王治之。天子曰:“勿捕。”遣中尉 安、大行息即问王,王具以情实对。吏皆围王宫而守之 。中尉大行还,以闻,公卿请遣宗正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