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减宣者,杨人也。以佐史无害给事河东守府。 卫将军青使买马河东 ,见宣无害,言上,徵为大厩丞。官事辨,稍迁至御史 及中丞。使治 主父偃及治淮南反狱,所以微文深诋, 杀者甚众,称为敢决疑。数 废数起,为御史及中丞者 几二十岁。王温舒免中尉,而宣为左内史。其治米盐,事大小皆关其手,自部署县名曹实物,官吏令 丞不得擅摇,痛以重法绳之 。居官数年,一切郡 中为小治辨,然独宣 以小致大,能因力行之 ,难以为经。 中废。为右扶风,坐怨成信 ,信亡藏上林中,宣使郿令格杀信,吏卒格信时,射中上林 苑门,宣下吏诋罪,以为 大逆,当族,自 杀。而杜周任用。 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