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厉公者,陈文公 少子也,其母蔡女。文 公卒,厉公兄鲍立,是为桓公。桓 公与他异母。及桓公病,蔡人为他杀 桓公鲍及太子免 而立他,为厉公。厉公既立,娶蔡女。蔡女淫於蔡人,数归, 厉公亦数如蔡 。桓公之少子林怨厉公杀其父与兄,乃令蔡人诱厉公而杀 之。林自立,是为庄公。故 陈完不得立,为陈 大夫。厉公之 杀,以淫出国,故春秋曰“蔡人杀陈他”,罪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