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至齐,齐桓公 厚礼,而以宗女妻之,有 马二十乘,重耳安之。重 耳至齐二岁而桓公卒,会竖刀等为内乱,齐孝 公之立,诸侯兵数至。留 齐凡五岁。重耳爱齐女,毋 去心。赵衰、咎犯乃於桑下谋行。齐女侍者在桑上闻 之,以告 其主。其主乃杀侍者,劝重耳 趣行。重耳曰:“人生安乐,孰知其他!必死於此,不能去。”齐女曰:“子一国公子,穷而来此,数士者以子为命 。子不疾反国,报劳臣,而怀女德,窃为子羞之。 且不求,何时得功?”乃与 赵衰等谋,醉重耳,载以行。行远而觉,重耳 大怒,引戈欲杀咎犯。咎犯曰:“杀臣成子,偃 之原也。”重耳曰:“事不成,我食舅氏之肉。”咎犯曰:“事不成,犯肉腥臊,何足食!”乃止,遂行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