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太史公曰:高祖时诸侯皆赋,得自除内史以下,汉独为置丞相,黄 金印。诸侯自除御史、廷尉正、博士, 拟於天子。自吴楚反後,五宗王世,汉为置二千石,去“丞相”曰“相”,银 印。诸侯 独得食租税,夺之 权。其後诸侯贫者或 乘牛车也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