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二十六年夏,齐桓公大会诸侯於葵丘。晋献公病 ,行後,未至,逢周之宰孔。宰孔曰:“齐桓公益骄,不务德而务远略 ,诸侯弗平。君弟 毋会,毋如晋何。”献公亦病,复还归。病甚,乃谓荀 息曰:“吾以奚齐为後, 年少,诸大臣不服,恐乱起,子能立之乎?”荀息曰:“能。”献公曰: “何以为验?”对 曰:“使死者复生, 生者不惭, 为之验。”於是遂属奚齐於荀息。荀息为相,主国政。秋九月,献公卒。里克、邳郑欲内重耳 ,以三公子之徒作乱,谓荀息曰:“三 怨将起,秦、晋辅之,子 将何如?”荀 息曰:“吾不可负先君言。”十月,里克杀奚齐于丧次,献公未葬也。荀息将死之,或曰不 如立奚齐弟悼子而傅之,荀息立悼子而葬献公。十一月,里克弑悼子于朝,荀息死之。君子曰:“诗所 谓‘白珪之玷,犹可磨也, 斯言之玷,不可为也’,其荀息之谓乎!不负其言。”初 ,献公将伐骊戎,卜曰“齿 牙为祸”。及破骊戎,获骊姬,爱之,竟以乱晋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