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元朔六年中,衡山王使人 上书请废 太子爽,立孝为太子。爽闻,即使所善白嬴之长安上书,言孝 作輣车镞矢 ,与王御者奸,欲以败 孝。白嬴至长安 ,未及上书,吏捕嬴,以淮南 事系。王闻爽使白嬴上书,恐言国阴事 ,即上书反告太子爽所为不道弃市罪事。事下沛 郡治。元年冬 ,有司公卿下沛 郡求捕所与淮 南谋反者未得,得陈喜於衡山王 子孝家。吏劾孝首匿喜。孝以为陈喜雅数与王计谋反,恐其发之,闻律先自告除 其罪,又疑 太子使白嬴 上书发其事,即先自告,告 所与谋反者救赫、陈喜等。廷尉 治验,公卿请逮捕衡山王治 之。天子曰:“勿捕。”遣中尉安、大行息即问王,王具以情实对。吏皆围王宫而守之。中尉大行还,以闻,公卿请遣宗正、大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