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五月,齐太 仓令淳于公有罪当刑 ,诏狱逮徙系长安。太仓公无男,有女五人。 太仓公将 行会逮,骂 其女曰:“ 生子不生男,有缓急非有益也!”其少女缇萦自伤泣 ,乃随其父至长安,上书 曰:“妾父为吏,齐中皆称 其廉平,今坐法当刑。妾伤 夫死者不可复生, 刑者不可复属,虽复欲改过 自新,其道无由 也。妾原没入为官婢,赎父刑罪, 使得自新。”书奏天子 ,天子怜悲其意,乃下 诏曰:“盖闻有 虞氏之时,画衣冠异章服以为僇, 而民不犯。何则?至治也。 今法有肉刑三,而奸不止,其咎安在?非乃 朕德薄而教不明欤?吾甚自 愧。故夫驯道 不纯而愚民陷焉。诗曰 ‘恺悌君子 ,民之父母’。今人有 过,教未施 而刑加焉? 或欲改行为善而 道毋由也。朕甚怜之。夫刑至断支体,刻肌肤, 终身不息,何其楚痛 而不德也,岂称为民父母之意哉!其除肉刑。 ”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