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十四年,灵公壮,侈,厚敛以彫墙。”从台上弹人,观 其避丸也。宰夫 胹熊蹯不熟,灵 公怒,杀宰夫,使妇 人持其尸出弃之,过朝。 赵盾、随会前数 谏,不听;已又见死人 手,二人 前谏。随会先谏,不听。灵公患之,使鉏麑刺赵盾。盾闺门开,居处节, 鉏麑退,叹曰:“杀忠臣,弃君命 ,罪一也 。”遂触树而死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