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三十四年,初,哀公娶郑,长姬生悼太子师,少姬生偃。二 嬖妾,长 妾生留,少妾生胜。留有宠哀公,哀公属之其弟司 徒招。哀公病,三月,招杀悼太子, 立留为太子。哀公怒,欲诛招,招发兵围守哀公,哀公自经 杀。招卒立留为陈君。四月,陈 使使赴楚。楚灵王闻陈乱,乃杀陈使者,使公子弃疾发兵伐 陈,陈君留奔郑。九月,楚围陈。十 一月,灭陈 。使弃疾 为陈公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