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元朔六年中, 衡山王使人上书请废太子爽 ,立孝为太子。爽闻,即使所善白嬴之长安上书 ,言孝作輣车镞 矢,与王御 者奸,欲以 败孝。白嬴至长安,未及上书,吏 捕嬴,以淮南事 系。王闻爽 使白嬴上书,恐言国阴事,即上书反告太子爽所 为不道弃市罪 事。事下沛郡治 。元年冬,有司公卿下沛郡求捕所与淮南谋反者未得,得陈喜 於衡山王子孝家。吏劾孝首匿喜。孝以为陈喜雅数与王计谋反,恐其发之,闻律先自告除 其罪,又疑太子 使白嬴上书发其事,即先自告,告所与 谋反者救赫、陈 喜等。廷尉治验,公 卿请逮捕衡山王治之。天子曰 :“勿捕。”遣中 尉安、大行息即问 王,王具 以情实对。吏皆 围王宫而守之。中尉大行还,以闻,公卿请遣 宗正、大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