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二十六年夏,齐桓 公大会诸侯於葵丘。晋献公病,行後,未至,逢周之 宰孔。宰孔曰:“齐桓公 益骄,不 务德而务远略,诸侯弗平。君弟毋会,毋如晋何。”献公亦病,复还归。病甚,乃谓荀息曰:“吾以奚 齐为後,年少,诸大臣不服,恐乱 起,子能立之乎?”荀息 曰:“能。 ”献公曰 :“何以为验?”对曰:“使死者复生,生者不惭,为之验。”於是遂属奚齐於荀息。荀 息为相, 主国政。秋九月,献公卒。里克、邳郑欲内重耳 ,以三公子之徒作乱,谓荀息曰:“三怨 将起,秦、 晋辅之,子将何如?”荀息曰:“吾不可负先君言。”十月,里克杀奚齐于丧次,献公未葬也。荀息将死之,或曰不如立奚齐弟悼子而傅之,荀息立悼子而 葬献公。十一月,里克弑悼子于朝,荀息死 之。君子曰:“诗所 谓‘白珪之 玷,犹可磨也,斯言之玷 ,不可为也’,其荀 息之谓乎!不负其言。 ”初,献公将伐骊戎,卜曰“齿牙为祸”。 及破骊戎,获骊姬,爱 之,竟以乱晋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