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厉公者,陈文公少子也,其 母蔡女。文公卒,厉公兄鲍立,是为桓公。桓 公与他异母。及桓公病,蔡 人为他杀桓公 鲍及太子免而立他,为 厉公。厉公既立,娶蔡女。蔡女 淫於蔡人,数归,厉公亦 数如蔡。桓公之少子林怨厉公 杀其父与兄,乃令蔡人诱厉公而杀之。林自立,是为庄公。故陈完不得立,为陈大夫。厉公之杀,以淫出国,故春秋曰“蔡人杀 陈他”,罪之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