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贾生以为 汉兴至孝文二十馀年,天下和洽,而固当改正朔 ,易服色,法制度, 定官名,兴礼乐,乃悉草 具其事仪法,色尚黄, 数用五,为官名,悉更秦之法。孝文帝初即位,谦让未遑也 。诸律令所更定,及列侯悉 就国,其说皆自贾生发之。於是天 子议以为贾生任公卿之位。绛、灌 、东阳侯 、冯敬之属尽害之 ,乃短贾生 曰:“雒阳之人,年少初学,专欲擅权,纷乱诸事。” 於是天子後 亦疏之,不用其议,乃以贾生为长沙王太傅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