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令民为什伍,而相牧司连坐。不告奸者腰斩,告奸者与斩敌首同赏 ,匿奸者与降 敌同罚。民有二男以上不分异者,倍其赋。有军功者,各以率受 上爵;为私斗者,各以轻重被刑大 小。僇力本业,耕织致粟 帛多者复其 身。事末利及怠而贫者,举以为收孥。宗 室非有军功论,不得 为属籍。明尊卑爵秩等级,各以 差次名田宅,臣妾衣服以 家次。有功者显荣,无 功者虽富无所芬华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