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贾生以为汉兴 至孝文二十馀年,天下和洽,而固当改正朔,易服色,法制度 ,定官名,兴 礼乐,乃悉草具其事仪法 ,色尚黄,数 用五,为官名,悉 更秦之法。孝文帝初即 位,谦让未遑也。诸 律令所更定,及列侯悉就国 ,其说皆自贾生发之。於是天子议以为贾生任公卿之位。绛、 灌、东阳侯、冯敬 之属尽害之,乃 短贾生曰:“雒阳之 人,年少初学,专欲擅 权,纷乱诸事。”於是天子後亦疏之,不用其议,乃以贾生为长沙王太傅。 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