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有扈氏不服,启伐之,大战於甘。将战,作甘誓,乃召六卿申之。启曰: “嗟!六 事之人,予誓告女:有扈氏威侮五行,怠弃三正, 天用剿绝其命。 今予维共行天之 罚。左不攻于 左,右不攻于右,女不共命。御非其马之政,女不共命。用 命,赏于祖;不用命,僇于 社,予则帑 僇女。”遂灭有扈氏。天 下咸朝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