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厉公者,陈文公少子也,其母蔡女。文公卒,厉公兄鲍立,是为桓公。 桓公与他异母。及桓公病,蔡人为 他杀桓公鲍及太子 免而立他,为厉公。厉公既 立,娶蔡女。蔡女淫於 蔡人,数 归,厉公亦 数如蔡。 桓公之少子林怨厉公杀其父与兄,乃令蔡人诱厉公而杀之。林 自立,是为庄公。故陈完不得立,为 陈大夫。厉公之杀,以淫出国,故春秋 曰“蔡人杀陈他”,罪之也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