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夫贤主者,必且能全 道而行督责之术者也 。督责之,则臣不敢不 竭能以徇其主矣。此臣主之分定,上下 之义明,则天 下贤不肖莫敢不尽力竭任以徇其君矣。是故主独制於天下而无所制 也。能穷乐之极 矣,贤明之主也,可 不察焉!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