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二十六年夏 ,齐桓公大会诸侯於葵丘。晋献 公病,行後,未至,逢周之宰孔。宰孔曰:“齐桓公益骄,不务德而务远略,诸侯弗平。君弟毋会,毋如晋何。” 献公亦病,复还归。病甚,乃谓荀息 曰:“吾 以奚齐为後,年少,诸大臣不服,恐乱起,子能立之乎?”荀 息曰:“能。”献 公曰:“何以为验?” 对曰:“使死者复生,生者不惭 ,为之验。”於是遂属奚齐於荀息。荀息为 相,主国政 。秋九月,献公 卒。里克、邳郑欲内重耳,以三 公子之徒作乱,谓荀息曰:“三怨将起,秦、晋辅之,子将何如?”荀 息曰:“吾不可负先君言。”十月,里克杀奚齐于丧次,献公 未葬也。荀息将 死之,或曰不如 立奚齐弟悼子而傅之,荀息 立悼子而葬献公。十一月,里 克弑悼子于朝 ,荀息死 之。君子曰:“诗所谓 ‘白珪之玷,犹可磨也,斯言之玷,不可为也 ’,其荀息之谓乎!不负 其言。”初,献 公将伐骊戎,卜曰“齿牙 为祸”。及破骊戎,获骊姬,爱之, 竟以乱晋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