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二十六年夏,齐桓公大会诸侯於 葵丘。晋献公病, 行後,未至,逢周之 宰孔。宰孔 曰:“齐桓公益骄,不务 德而务远略,诸侯弗平。君弟毋会,毋如晋何。”献公亦病,复还归。病 甚,乃谓荀息 曰:“吾以奚齐为 後,年少 ,诸大臣不服,恐 乱起,子能立之乎?”荀息 曰:“能 。”献公曰: “何以为验?”对曰:“使死者 复生,生者不惭,为之验 。”於是遂属奚齐於荀息 。荀息为相,主国政 。秋九月,献公卒。里克、邳郑欲内重耳,以三 公子之徒作乱,谓荀息曰 :“三怨将起,秦、晋辅 之,子将何如?”荀息曰:“吾不 可负先君言。”十月,里克杀奚齐于丧次 ,献公未葬也。荀息将 死之,或曰不如 立奚齐弟悼子而傅之,荀息 立悼子而葬献公。十一月,里克弑悼子于朝,荀息死之。 君子曰:“诗所谓‘白珪之 玷,犹可 磨也,斯言之玷,不可为也’,其荀息之谓乎!不负其言。”初,献 公将伐骊戎,卜曰“齿牙为祸”。及破骊戎,获骊姬,爱 之,竟以乱晋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