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二十六年夏,齐桓公大 会诸侯於葵丘。晋献公病,行後,未至,逢周之宰孔。宰孔曰:“齐 桓公益骄,不务德而务远略,诸侯弗平。君弟毋会,毋如晋何。”献公亦病,复还归。病甚, 乃谓荀息曰:“吾以奚 齐为後,年少 ,诸大臣不服, 恐乱起,子能 立之乎?”荀息曰:“能。”献公曰:“ 何以为验?”对曰:“使死者复生,生者不惭 ,为之验。”於是遂属奚齐 於荀息。荀息为相,主 国政。秋九月,献公卒。里克、邳郑欲内重耳,以三公子之徒作乱,谓荀息曰 :“三怨将起,秦、晋辅之 ,子将何如?”荀息曰:“吾不可 负先君言。”十月, 里克杀奚齐于丧次,献公未葬也。荀息将 死之,或曰不如 立奚齐弟悼子而 傅之,荀息立悼子而葬献公。十一月,里克弑悼子 于朝,荀 息死之。君子曰:“诗所谓 ‘白珪之玷,犹可磨也, 斯言之玷,不可为也’,其荀息之谓乎!不 负其言。”初,献公将伐骊戎,卜曰“ 齿牙为祸”。及破骊戎 ,获骊姬, 爱之,竟以乱晋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