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令既具, 未布,恐民之不 信,已乃立三丈之木於国都 市南门,募民有能 徙置北门者予十金 。民怪之,莫敢徙 。复曰“能徙者予五 十金”。 有一人徙之,辄予五十金,以明不欺。卒下令。... 更多 >>